淅川县法院盛湾法庭:巧解婚约“彩礼结” 枫桥经验促和谐
近日,那样是淅川县人民法院盛湾法庭闫洪照法官巧妙运用“三步调解法”,成功化解两起涉彩礼的婚约财产纠纷。两起案件当事人均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,并当场履行完毕,原告申请撤诉,案件得以妥善解决。
案件一
在刘某、岳某、刘某某诉李某、王某某、黄某某要求返还彩礼及笔记本电脑一台纠纷案件中,当事人刘某及李某系00后,刘某为在校大学生,李某不满20岁,二人举行订婚仪式后因闹矛盾分手,双方家长系此次婚约财产纠纷事件的参与者与见证人,刘某、岳某、刘某某遂作为原告起诉李某、王某某、黄某某要求返还彩礼。原告申请对三被告名下价值相当的财产予以保全。被告同意退还部分彩礼,但认为三原告要求的数额过高。
案件二
在柴某某诉顾某1、顾某2、王某某要求返还彩礼纠纷案中,柴某与顾某1举行了结婚仪式且共同生活两年余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,二人共同生活期间经常生气,2023年5月顾某1回娘家后与柴某某失去联系,柴某某遂起诉要求返还彩礼。被告方认为二人共同生活两年多,虽没有领取结婚证,但是和正常夫妻一样生活,二人对分开均有过错,不同意返还。
调解经过
两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情绪激动,互不相让。承办法官了解了基本情况后,意识到单纯判决可能加剧对立情绪,决定以“解心结”为目标,通过庭前调解化解矛盾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。首先承办法官通过“背对背”倾听诉求,对双方表达了充分的理解和尊重,通过“降火气”稳定情绪,促进冷静沟通;随后运用典型案例释法说理,向其讲解法律规定的退还范围及标准,使双方当事人清楚此类案件办理原则,并对双方进行普法教育,引导其认识到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裁判规则;最后邀请双方亲友参与调解,从人情伦理切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通过亲情疏导唤起昔日情谊。通过多轮双向沟通,两案当事人均就返还数额达成一致,并当场履行完毕。
这两个案例是盛湾法庭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的生动实践,盛湾法庭始终秉承“调解优先,调判结合”的办案理念,通过庭前调解、“三步调解法”等方式,将婚姻家事案件纠纷化解在诉前,真正实现事了、人和,通过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,让司法更有温度,解纷更显智慧。
来源:淅川县法院